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现将2013年度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3年,我委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乌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有力推动了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一是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了以委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我委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3年工作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构建和谐宗教、弘扬民族文化等重点工作,全面、及时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借助乌海市民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最新政务信息,以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为手段,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营造全社会尊重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和信息互联,利用市民委门户网站、市委政府信息报送平台、民族宗教工作信息、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形式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4条(门户网站),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地方政策法规、行政决策、文件及工作机构设置、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开展情况
2013年我委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计算机网络方面的人才,在门户网站建设、日常维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二是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还不完全及时。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并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制定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