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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少数民族学生考入本科申领政府资助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2作者:来源:点击:
按照《乌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乌党发〔2016〕2号)规定:“加大对少数民族大学生的资助力度,对蒙古语授课学生考入本科的一次性资助10000元,对非蒙古语授课学生考入本科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
2016年度的申领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考生按照父母工作单位及户籍所在地分别到市民委、各区民宗局申报。
申报时间:2016年8月29日—2016年9月30日。
申报时需提供:①考生父母工作单位证明②考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考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 乌 海 市 民 委 3998140
海勃湾区民宗局 2059559
乌达区民宗局 3666568
海南区民宗局 4022041
乌海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