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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宗教局对《关于提高我市满巴拉僧庙僧侣社会保障水平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03-21作者:来源:点击:
乌海市宗教局对《关于提高我市满巴拉僧庙
僧侣社会保障水平的提案》的答复
市宗教局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等部门,起拟了《乌海市关于贯彻<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就宗教教职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提出了实施意见,目前正在与有关部门会商。《实施办法》重点提出了将宗教教职人员视作灵活就业人员,消除户籍差异、宗教活动场所应按用工单位按比例缴纳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相关费用以及设立宗教教职人员专项救助金等等。同时要求三区民宗局协调各相关部门,拿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2015年6月7日
签发人:马 军
联系人: 金 容
电 话:3998137